“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简称“集合信托计划”)担保是为解决园区高成长企业中长期资金需要、开拓企业多种负债融资渠道而推出的直接融资担保业务品种。“集合信托计划”业务特点是将一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组织在一起,通过集合发行信托计划方式合法向社会募集一定规模的资金。
一、 基本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须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成长企业;
(二)一般要有符合中长期资金需要的项目;
(三)须信用中介机构信用评级且信用状况良好;
(四)单笔申请发行额度一般不超过5000万元;
(五)须提供担保公司可接受的抵(质)押物。
二、 基本程序
(一)企业向中关村担保公司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并准备其他相关资料,中关村担保公司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评审意见;
(二)审批通过后,中关村担保公司与组织发行信托计划的信托机构商议具体发行事宜,制订发行方案;
(三)中关村担保公司与企业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收取担保费和评审费;
(四)企业与信托机构签订合同并交纳发行代理费;
(五)确定发行时间并委托协作银行通过服务窗口向社会公开出售;
(六)信托机构按合同事先约定的额度将募集的资金分发到各企业资金专户使用。
(七)企业定期向购买信托计划投资人支付利息,到期一次偿还投资人本金。
三、享受优惠政策
(一)中关村担保公司执行优惠的担保费率并根据当时发行的市场情况考虑适当的上下浮动;
(二)中关村管委会给予发行信托计划企业一定比例的利息补贴。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集合信托计划
来源:http://www.zg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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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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